聊城市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为4月26日至8月25日,三类单位被列为年检重点
2017年04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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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4月26日讯(记者 杨淑君 通讯员 吴学伟) 26日,记者从聊城市劳动保障年检工作部署会上获悉,为了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自4月26日起,人社部门将对聊城市直用人单位和中央、省属驻聊单位2016年度遵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据悉,劳动保障年检自4月26日开始,8月25日结束。4月26日进行年检动员部署;4月27日至5月2日为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和主管部门督促核查阶段;5月3日至8月13日为劳动监察部门年检检查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总结表彰阶段。 
  此次年检的范围为:市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省属驻聊单位。此次年检的重点是,2016年度劳动者投诉、举报较多的单位;新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的单位;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 
  年检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劳务派遣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情况,用工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4月26日,聊城市劳动保障年检工作部署会召开。 记者 杨淑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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