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5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刘娴娴 李长岚) 7月4日,一场赃款发还仪式在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进行,30名学生收到了自己被骗的款项,共计45万元。自此,一起由莱山公安分局黄海派出所侦办的涉及30名大学生的大学校园贷款诈骗案件成功告破。
今年3月15日,莱山区公安分局接到辖区某高校多名学生报案称,他们被同校学生李某、闫某及两名校外人员诱骗办理了“名校贷”贷款,遭到诈骗。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经查,李某为某高校大三学生,平时爱好摄影,日常花销大,为了筹钱,他琢磨出一个生财之道——利用贷款赚钱。
李某找到同学闫某合谋,以请同学帮忙“冲业务量”“刷单”为理由让同学申请贷款,让闫某负责找学生“拉人头”;让社会人员初某和孙某负责网络贷款平台流程的具体操作。贷款下来的钱,三人按比例瓜分。
就这样,从2016年9月底至2017年2月期间,李某和闫某以“接手一个APP,帮忙完成刷单任务、走流程冲业务量”的名义,陆陆续续找了30名同学“帮忙”办理“名校贷”业务。他们为每名学生申请贷款1.5万元,承诺一次性帮学生还款,不会留下任何记录,还伪造假的还款截图给同学。
殊不知,为了让钱循环起来,背地里李某却是分期帮学生偿还贷款,四人分赃花销了部分贷款,直到东窗事发。
“被抓时,我都蒙了。”5日,在黄海派出所,嫌疑人初某面对记者直摇头。原来在被抓前,初某完全不知自己已经干了违法的事。
“我本身就是干中介的,一开始是给李某办理贷款,”初某告诉记者,由于李某资金需求量大,初某便告诉他可以介绍人办贷款挣提成。“可谁知他是用自己同学的身份办贷款给自己用。”初某称,和李某合作一段时间后,他感觉到李某贷款太多,无法偿还债务,便抽身不再和李某合作。
办案民警称,初某的行为已构成间接故意,这也是犯罪故意的一种类型,初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放任这种危险结果的发生,同样要受到惩罚。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被起诉,移送检察机关;闫某、初某和孙某已被取保候审。
好心帮师哥,结果家人频接催款电话
大二学生陈某是受害者之一。5日,见到记者,陈某一脸无奈:“当时闫某找我的时候,说的就是帮他个忙,刷刷单,走走流程之类,都是象征性的,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而且他还以人格保证。”
“这次纯属是帮师哥的忙。”陈某说,大一入学那会,就是师哥闫某迎新,当时闫某特热情,主动帮忙搬东西,还嘘寒问暖,很细心地教他很多东西,他对师哥印象特别好。2016年9月底,当好久不联系的师哥找他帮忙的时候,他压根没多想,拿着身份证和银行卡就来到了他们约定的地点。
流程走完后,陈某被告知已经还款,就没再管。直到2017年寒假归来,室友接到他人向陈某催款的电话,陈某才意识到出事了,结果闫某告诉他因为学生贷款太多,电话打错了。一开始催款电话不多,陈某还心存侥幸。后来,陈某的妈妈也收到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陈某这才慌了神,但仍旧以“电话诈骗”的谎言想瞒住父母。
事情远没有陈某想象得那样简单,后来,陈某妈妈的电话几乎被催款电话打爆,陈某才不得不如实交代,自己好心帮忙,却令自己陷入“欠债不还”的境地。
本报记者 闫丽君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