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本报聊城
2017年07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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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本报聊城7月5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王方 赵彤) 一家生产危险化学品的河北厂家,竟将危险化学废物倾倒至聊城莘县大王寨镇一村庄旁的河沟内。近日,莘县警方接群众举报后破获了这起倾倒危险化学废料案,5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抓。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2017年6月,莘县公安局接大王寨镇群众举报,称某村附近一个小河沟内,里面有黑色液体,并散发着刺鼻的恶臭。莘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与环保局,派出执法、监测人员赶至现场,发现河沟内有大量刺鼻、恶臭的液体废物。经抽样检测,液体废物PH值小于2,属于强酸。
  经过勘察,现场危险废物总重不少于60吨,可见这是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倾倒危险化学废品案件。莘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从食药环侦大队、刑警大要案中队、大王寨派出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这起环境污染案件。
  专案组民警随即对事发现场的周边监控卡口录像进行分析研判,寻找有价值的线索。经过地毯式的梳理后,一个可疑车辆进入了民警的视线。在莘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专案组民警迅速锁定了这辆嫌疑车辆车主刘某。通过对该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跟踪,发现该车已到达河北沧州,在专案组民警的精密部署下于6月16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突击审讯,刘某交代了其伙同大王寨村民霍某倾倒危险废弃物的犯罪事实,同时交代了他的中介人宫某、李某和侯某。根据李某的供述,民警经过缜密布控,一举将宫某、侯某抓获,并顺藤摸瓜锁定了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厂家河北沧州某县的防水原料厂厂长祃某。在河北警方的配合下专案组民警成功将祃某抓获,至此这起影响十分恶劣的倾倒危险化学废料案件告破。
  目前刘某、霍某、侯某、宫某、祃某五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羁押于莘县看守所,李某被上网追逃,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倾倒的危险化学废品已移交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明文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任何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更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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