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王琳)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省经信委联合发布《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6日,记者从潍坊市物价局了解到,潍坊将贯彻执行该《通知》,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并由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峰谷电能表(抄表周期调整为“单月抄表”)。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据介绍,为鼓励居民用户参与电力移峰填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规定,制定了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该政策的实施范围是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
根据《通知》中规定,用电峰段为8:00至22:00,谷段为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峰段由14个小时减少至12个小时,谷段由10个小时增加至12个小时。即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居民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通知》所指采暖期,是指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便于操作,按照电网企业12月至次年4月抄见电量执行。 对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出台,不少潍坊年轻人觉得很合适。“这比较适合我们这种年轻的上班族。”今年27岁的小唐在一家国企上班,白天他和女朋友都上班,家里没有人,除冰箱以外,没有用电的地方。两人下班后经常需要加班,到家就八点多了,才会打开电视玩玩电脑然后烧水洗澡。“我们睡得晚,有时候凌晨一点多才睡,从下班到睡觉这段时间,基本上就是在‘谷段’了。”
小唐说,新的电价政策最方便之处在于冬天晚上用空调可以节省一大笔费用,因为他和女朋友白天不在家,只是晚上回家睡个觉,所以往年冬天从不供暖,就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打开空调暖合一下。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后,采暖期的谷段时20:00至次日8:00,正好符合他们的作息规律,用空调能省不少钱。
但也有不少市民表示“峰谷分时电价”不太适合自己,尤其是在家带娃的年轻父母和已经退休的中老年人,纷纷表示家里用电高峰在白天,“谷段”基本在睡眠中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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