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4月19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张梦西 赵谦) 济宁市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开始,还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要抓紧时间了。6月底前,对督促仍未按期整改的社会组织等,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规定,2017年12月31日前在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均应接受2017年度检查。年检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自身建设情况、业务活动情况、财务制度情况、人员管理情况、党的建设情况等。
此次社会组织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有10个方面内容。6月底前,对经督促仍未按限期整改要求完成换届的社会组织,以及年检年报、等级评估、抽查审计等社会组织执法过程中调查核实存在突出问题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视情节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对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依法取缔;对取缔后仍以非法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目前,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3085个,其中社会团体1269个,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1813个,基金会3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15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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