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违法信息生成版本。 本报记者 张泰来 摄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 张泰来) 26日,济南高新交警通报了一起典型交通违法。一名驾驶人在没有有效驾驶证的条件下驾驶报废车上路,经民警核查发现,这辆报废车竟然有整整100条违法未处理。这些违法加起来要罚款10000多元,记253分。
4月17日上午11时,接卡口报警,济南交警高新大队二中队在经十东路庄科村附近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鲁A×××99的白色宝来轿车,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司机称,两个证件都没有带,并且身份证也正在申领期间。
民警随后将司机和轿车带回中队调查,通过信息查询,民警发现,这辆白色宝来轿车2012年5月之后就再也没有检验,车辆属于注销状态,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不仅如此,民警还发现,这辆车有整整100条违法信息未处理,累计罚款10500元,合计记分253分。该车的违法行为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超速、占用公交车道等。
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审查时,民警发现这名驾驶人袭某的驾驶证累计记分达到了33分,并且驾驶证在2014年到期后并未换领新证,驾驶证也处于注销状态。也就是说,袭某还属于无证驾驶。
目前,这辆轿车已经被交警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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