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失业人员暖补开始发放
其中,领取2年失业金还未进行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不再发放
2018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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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5日讯(记者 马玉姝 通讯员 翟宗) 15日,齐鲁晚报记者从淄博市就业办获悉,淄博今年继续对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供暖补贴。补贴按照每人313元标准发放,将于11月15日前发放完毕。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心城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继续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精神,2018年度淄博将继续对中心城区(含张店区、高新区)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供暖补贴。补贴标准不变,为每人313元。
  本次发放的范围为户籍在张店区或市高新区的两类人员,包括正在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原市属、张店区属、高新区属企业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据悉,正在享受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和特困企业职工生活救助金的下岗人员由企业负责发放;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的供暖补贴,直接打入个人社保卡。
  记者了解到,今年是全市连续15年为失业人员发放取暖补贴。自2016年起,淄博对供暖补贴发放范围做了调整,中心城区领取2年失业金还未进行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不再发放补贴。咨询电话:市直:3175905;张店区:2286289;高新区:358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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