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贺建奎会受到怎样的处理尚且未知,那么,国外对基因编辑的应用是如何管理的?
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医学院分子生物和基因学教授马扎尔·阿德里对美国科技媒体Live Sceince表示:“在美国,对人类胚胎进行基因编辑被禁止,无法获得批准,如果是涉及人类细胞的基因编辑研究,则需要经过研究所在单位的审批。如果这种研究要用于病人或人体,还需联邦政府的审批。
在国外,很多国家针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条例。北海道大学2014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在其审查的39个国家中,有29国禁止编辑人类胚胎。其中,有25个国家将禁令明确写入法律条文之中。
澳大利亚被视作世界上对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管理最严格的国家之一。该国2002年《禁止克隆人法案》规定,改变胚胎细胞的基因组可能面临15年监禁的处罚。
在加拿大,根据2004年的《人类辅助生殖法》,违法编辑人类基因组将面临最高10年监禁。美国是个特例,虽然没有彻底的禁令,但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对此都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和管理规定。
日本目前对于人类胚胎的基因编辑也是禁止的,但正在考虑放开对相关基础研究的限制。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文部科学省与厚生劳动省决定允许使用“基因编辑”技术进行受精卵研究,但仅限于基础研究。目前仍禁止开展把经过编辑的受精卵组送回女性子宫的临床应用。但日本考虑最早于2019年4月解禁。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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