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高晶
威海市委市政府全面部署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条线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来,威海市人社部门坚持“真情人社、亲情服务”理念,积极作为,主动靠前,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实行“顶格化、大力度、多举措”社保费减免政策,通过“免、减、缓、降、延、保、优”等7个政策工具箱,帮助企业纾解困难、坚定信心,积极扩大招工和稳定就业,全面促进复工达产,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Q:“免”
阶段性免征中小微企业社保费
A: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Q:“减”
阶段性减免大型企业社保费
A: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Q:“缓”
允许企业缓缴社保费
A: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严重经营困难的企业,按规定报省厅批准后,可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首次缓缴期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Q:“降”
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费率
A:继续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8%降至16%、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的政策,严禁自行组织对企业历史欠费开展集中清缴。
Q:“延”
允许企业延迟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A: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份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的企业,2月份补缴的,免收滞纳金。
Q:“保”
保证参保人员权益不受影响
A: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缓、降、延的影响。目前威海市三项社保基金支撑能力较强,减免社保费等政策实施后可保证制度及基金正常运行,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Q:“优”
优化社保经办服务
A:“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威海市人社部门将与全市广大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竭诚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服务!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携手启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快进键”,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