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我市为更好地化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平稳发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经济产业结构、工伤保险费用使用等实际情况,制定我市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2%、0.64%、1.12%、1.44%、1.76%、2.08%、2.56%、3.04%。
通讯员 曲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