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重点

A02版:壹读·评论

A03版:壹读·重磅

A04版:壹读·关注

A05版:壹读·聚焦

A06版:壹读·关注

A07版:壹读·小康路上

A08版:学堂

A09版:学堂

A10版:壹读·互动

A11版:动向·国际

A12版:财经

A13版:文娱·热点

A14版:青未了·人文齐鲁

A15版:新闻·速览

A16版:封底·乐动

B01版:今日济南

B02版:今日济南·最抢眼·济南策

B03版:今日济南·最抢眼·零距离

B04版:齐鲁鉴赏

E01版:今日商河

E02版:今日商河·新闻·人物

E03版:今日商河·新闻·健康

E04版:今日商河·新闻·暖闻

H01版:今日运河·城事

H02版:今日运河·城事

H03版:今日运河·城事

H04版:今日运河·城事

K01版:今日潍坊

K02版:今日潍坊·城事

K03版:今日潍坊·城事

K04版:今日潍坊·城事

S01版:今日泰山

S02版:今日泰山·综合

S03版:今日泰山·城事

S04版:今日泰山·专版

W01版:今日威海

W02版:今日威海·城事

W03版:今日威海·教育

W04版:今日威海·城事

WW01版:文登时讯

WW02版:文登时讯·城事

WW03版:文登时讯·社保

WW04版:文登时讯·城事

WW05版:文登时讯·城事

WW06版:文登时讯·专版

WW07版:文登时讯·文学

WW08版:文登时讯·专版

说好的充电棚咋变成垃圾中转站

业主感觉“被欺骗了”,居委会称正在等待批复,尚未投入使用

齐鲁晚报     2020年09月24日
  准备作为垃圾中转站的建筑还未启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任玉停 摄
  近日,壹粉“明月清风”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今年7月份小区15号楼与17号楼之间的绿地上开始施工建充电棚,然而建成后其中一座充电棚却突然变成了垃圾中转站,这让不少业主十分惊讶,称“事先并不知情”,感觉“被欺骗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任玉停

业主:
绿地先变充电棚
再变垃圾中转站

  壹粉“明月清风”李女士是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燕山新居15号楼的业主。今年7月底,位于15号楼和17号楼之间的空地上正在施工的建筑引起了她的注意。两座同时施工的建筑紧挨着小区的变电站,施工进度很快,转眼就要封顶了。
  李女士说,这里本来是一处绿地,在施工之前物业公司曾在小区南门附近的电子屏上公示过,称要占用部分绿地建设充电棚。“考虑到是公共便民设施,我们开始并没有反对。”李女士说,然而随着施工的推进,她感觉到“有点不大对劲”。
  “南边的电动车充电棚是开放式的,北边的‘充电棚’却是封闭式的,而且也没有设置充电插座。”李女士说,于是她特意询问了施工工人,为什么两座充电棚不一样。施工工人答复,南面的是充电棚,北面的是垃圾中转站。
  说好的充电棚,怎么突然变成了垃圾中转站?改建没有公示,也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选址的合理性也有待论证,这一系列问题让不少业主质疑。
  “建设垃圾中转站没有征求我们业主的意见,而且距离居民楼太近,垃圾产生的异味、垃圾车作业的噪音都会影响整个小区的环境和大家的身心健康。”17号楼一王姓业主说道。
  记者了解到,自从知道楼下要建设垃圾中转站后,15号楼、17号楼的大部分业主表示强烈不满,他们多次找到物业公司、石河岭村委以及居委会反映此事,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答复。
探访:
紧挨变电站、充电棚
垃圾中转站还未使用

  9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燕山新居小区发现,在15号楼和17号楼之间,紧挨着小区变电站的位置,有两座新建筑。南侧是开放式的充电棚,里面停放了十几辆电动车;北侧就是居民反映的“垃圾中转站”,是一座封闭式的建筑,里面是水泥地面,空空如也,尚未投入使用。
  根据观察,这处“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有50多平方米,它的西侧是贯穿15号楼和17号楼的一条南北通路,自南向北呈下坡趋势,通路的西侧是大件垃圾堆放处,堆满了树枝、建筑垃圾等杂物。
  “本来15号楼下的活动空间就不大,现在又建垃圾中转站又建充电棚,仅有的一小块绿地也遭到了破坏。”李女士说,另外,垃圾中转站和充电棚紧挨着小区变电站也让不少业主担心安全问题,“无论是从小区环境还是安全角度考虑,我们都不同意在这里建设垃圾中转站。”
  22日下午,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称领导不在,不方便接受采访,随后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但截至23日发稿前未得到回复。
居委会:
考虑小区实际情况
改建成垃圾暂存点

  燕山新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开始是按照充电棚建设的,后期考虑到小区没有垃圾存储的地方,打算改建成垃圾暂存点。”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整个小区正在搞垃圾分类的试点,智能垃圾桶替换了旧式的垃圾桶,但是智能垃圾桶数量不足,需要建设垃圾暂存点解决小区当天的垃圾存储问题。“这个也是和济南市城管局的领导沟通后建的,是临时存放点,也就是说里面的垃圾存放时间不会超过24小时。”
  记者询问此事是否征求了业主意见,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但我们了解到,7月份物业在小区南门的电子屏上公示过多次,至于改建垃圾暂存点的问题,目前正在等批复,尚未投入使用。”
  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当时楼道内张贴的告知书的照片,上面的内容为“为维护小区公共秩序,规范停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方便业主出行,现物业公司准备在各楼座公共区域设置电瓶车充电桩,需占用部分公共绿地。”
  李女士表示,自己和邻居是在9月初才看到的告知书,而垃圾中转建设起始时间为7月。
  告知书显示建充电桩,而居委会却要改建成垃圾暂存点,中途改变用途不需要再次公示吗?这符合相关手续吗?
  龙洞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物业建设充电棚、垃圾中转站是为小区服务,不需要审批相关手续,该建筑不是违章建筑,属于物业活动的范畴。”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业主意见众多,目前尚未投入使用,以后如何利用还需小区居民自己协商解决矛盾。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