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罗某的高铁“霸铺”行为,央视此前进行了专门报道后罗某以侵犯其名誉权为由,将央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并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罗某全部诉讼请求后,罗某不服提起上诉。12月6日,北京一中院终审驳回了罗某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法院的判决有理有据,而且也是再次给所有人提了个醒:肆意践踏规则,不仅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如果行为太过分,太嚣张,在当下这个舆论发达的时代,也一定难逃道德的谴责。想要维护自己的名誉,首先就要从规范自身的言行、涵养自己的品行做起,如果自己都不珍惜自己的名誉,蛮横无理、胡作非为,那么不但会被法律惩罚,也必然遭受舆论的批评。
(屈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