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重点

A02版:要闻

A03版:要闻

A04版:山东

A05版:济南

A06版:声音

A07版:国际

A08版:速览

A09版:文娱

A10版:乐动

A11版:身边

A12版:专版

A13版:博物周刊

A14版:博物

A15版:青未了·随笔

A16版:专版

H01版:今日运河·城事

H02版:今日运河·城事

H03版:今日运河·城事

H04版:今日运河·城事

H05版:今日运河·城事

H06版:今日运河·城事

H08版:今日运河·城事

HC01版:太白湖·头版

HC02版:太白湖·看点

HC03版:太白湖·新城

HC04版:太白湖·家园

J01版:今日烟台

J02版:今日烟台

J03版:今日烟台

J04版:今日烟台

K01版:今日潍坊

K04版:今日潍坊·教育

N01版:今日德州

N02版:今日德州

N03版:今日德州·财经

N04版:今日德州

P01版:今日菏泽

P02版:今日菏泽

P03版:今日菏泽

P04版:今日菏泽

R01版:今日日照

R02版:今日日照·资讯

R03版:今日日照·体彩

R04版:今日日照·形象

W01版:今日威海

W02版:今日威海·城事

W03版:今日威海·城事

W04版:今日威海·城事

W05版:今日威海·教育

W06版:今日威海·城事

W07版:今日威海·城事

W08版:今日威海·城事

齐鲁晚报     2021年12月14日
  解聘通知书
  孙增江:因事业单位改制,您被安置到济南市槐荫区公房管理事务中心。自2021年4月起,中心多次通知您到岗上班未果;2021年7月27日,中心通知您签订聘用合同,您拒绝签订,距今已超过3个月;2021年8月23日,中心向您送达《限期到岗通知书》,通知“您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至济南市槐荫区公房管理事务中心业务二部(槐荫区德裕路9-2号)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上班,中心将按旷工处理。”收到该通知后,您既未到岗上班,也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现您连续旷工已超过15个工作日。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第六条第二款:“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心《考勤管理制度》,现决定对您予以解聘。
  请您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中心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世纪中华城二期办公楼303室 邱树峰 18678786073特此通知。
        济南市槐荫区公房管理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13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