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2日讯(记者 高扩)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决定对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取消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合并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后,我省仅保留25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每年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3亿元。 此次清理规范涉及公安、交通运输等19个部门,比如教育部门取消了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教育科研成果评审费、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费;公安部门取消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信息卡工本费、机场控制区域通行证工本费等;人社部门取消了转业军官培训费、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农业部门取消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本费、农作物种子检验收费等;卫生部门取消了妇幼保健档案IC卡工本费;工商部门取消了著名商标评审费、公告费;海洋与渔业部门取消了水产品质量检测费;残联取消了残疾儿童保育费、管理费、康复训练费。 经过清理规范,山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87个小项缩减为25项,减少2/3以上,一举步入全国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行列。 在此次清理中,有的部门和单位正常履职所需经费可能受到影响,通知要求,对于取消的收费项目,要按照“分级负担、规范管理”的原则,通过调整年初预算,保障正常履职。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依法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时,要在醒目位置公告批准收费的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收费项目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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