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联合市交警支队发起“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倡议 |
即便没标识,也要主动“车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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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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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日讯(见习记者 王皇 记者 王若松 董钊) 市交警支队2日联合本报发起“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活动,并联合发出倡议书,号召机动车驾驶员主动做到“车让人”,也倡导市民短距离内尽量避开私家车出行。 “加标‘车让人’是给司机一个提醒,帮助他们形成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文明驾驶习惯,但其实不管是否有‘车让人’的标识,在斑马线前司机都该主动为过路人让行。”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杨厚福说。 杨厚福告诉记者,目前济南交警部门在执行的过程中,更多依赖司机的自觉,但一旦机动车在斑马线上撞了行人,在事故的认定中,机动车驾驶人都负有主要责任,所以只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才能降低事故率。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随着十艺节的日益临近,“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成为城市主题,对于建立和宣传济南市良好文明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齐鲁晚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发出倡议: 从现在开始,从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身边做起,强化交通理念,做“文明交通 绿色出行”的践行者,做“文明行车、礼让斑马线”的模范,让斑马线成为名副其实的生命守护线。 一、提高交通遵法自觉性,维护城市良心,做文明交通驾驶人。广大驾驶人应增强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升职业道德修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在行车中做到不违反信号灯,不争道抢行,要特别注意避让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行人。 二、礼让斑马线,文明出行。车辆遇有信号灯让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当行人还在穿越马路、变为放行车辆信号时,驾驶人也应礼让行人优先通过;驾车遇行人或非机动车通过斑马线时,应当停车让行,不得抢行或绕行。做到车辆让行人、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超车让对行。 三、文明出行从我做起。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斑马线。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要注意观察两边来车,不要闯信号灯,不得在马路上追逐嬉戏、打闹,跨越护栏。 四、践行现代交通理念,绿色出行,争取做到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交车。在学校、商场等拥堵易发区域和路段,结合实际情况,尽量不开私家车到达。 济南交警将继续对斑马线上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对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此确保斑马线成为安全线。希望市民朋友同心同力,树立文明出行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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