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给老爹治病欠的债,到网上贩卖假烟获利4000余元 |
80后夫妻非法经营获刑挨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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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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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张立新 高阳
老爹患白血病于2007年去世,欠下了一笔债。为还债,一对小夫妻知法犯法贩卖假烟获利4000余元。后俩人到公安机关自首,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将该夫妻两人判刑、处罚。 岚山27岁的魏名(化名)和25岁的赵娜(化名)是夫妻关系,俩人共同在淘宝网上经营一家婴幼儿用品店,日子过得虽然不富裕,但是也其乐融融。魏名的父亲2005年患上白血病,2007年去世。期间为给老爹治病,借了亲戚朋友一笔钱。 一天,魏名在与他人闲聊时,得知某品牌卷烟不仅价格便宜,而且受农村百姓欢迎。魏名、赵娜觉得在网上“淘”该品牌的廉价卷烟,再转手卖出,赚取差价,是个来钱的好方法,而且还能还债。 为快速赚钱致富,2011年4月至7月,在未经获得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和知法犯法的情况下,夫妻俩便通过网络协商价格、支付宝转账汇款、物流公司运输等方式,多次从青岛即墨李某(另案处理)处购买假冒的某品牌卷烟,批发价为17元一条,共计1250余条25万余支,并以20元和21元不等的价格转手卖给附近村子的张守某、李乃某、牟某、张玉某等小超市的老板,在附近的农村小超市销售,总共获利4000余元。魏名主要负责联系买卖双方,赵娜主要负责去物流处拿快件。 其上线李某被抓获后,夫妻俩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万分后悔,于今年7月26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岚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魏名、赵娜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发给烟草专卖许可证,即非法销售烟草制品,扰乱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2013年8月23日作出判决,魏名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从犯赵娜被判单处罚金1万元。 【法官说法】 “非法经营罪只有情节严重才能以犯罪论处,非法买卖香烟1000条或20万支以上为立案标准,本案中魏名、赵娜已经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办案法官介绍。 此外,烟草属于专卖专营产品,为牟取非法利润,在未获行政许可经营情况下同时达到立案标准的均构成非法经营罪,而不论魏名、赵娜是否明知所卖香烟为假冒伪劣产品,即使其销售的是正品香烟也会构成本罪。总之,网络虽是虚拟社会,但也受法律规制,时尚的年轻人喜欢通过网络购物方式便捷地“淘”各种宝贝,但是一定要注意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淘”,否则,不仅容易上当受骗,还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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