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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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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2日迅(记者 刘涛 通讯员 陈德泽 张立勇) 阳信一男子为去驾校学开车,借摩托上路,结果将人撞伤,怕无证驾驶被处罚,选择了逃逸。近日,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8月25日凌晨5时许,阳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在省道滨温路银高西路段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步行老人被一辆机动车撞伤,伤势较重,肇事车逃逸。 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仅发现现场留有一些灯片,再没有其他证据和线索。办案民警将案情及时向领导作了简要汇报,大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研究侦破方案,确定侦查方向。 民警通过对碎片进行比对,确定该碎片系一辆摩托车上碎片。经过走访摩托车修理店,进一步确定该车系一辆“太子”式摩托车。通过调取事发现场周边几十公里道路上所有的监控,最终从录像中发现一辆嫌疑红色二轮摩托车踪迹,由于光线较暗,摩托车的车牌号不清晰,后经过专业人员技术进行比对,终于确定该车系一辆红色125型劲隆“太子”式摩托车,车牌号为鲁MXXXXX。通过网上比对,确定该车车主系阳信县温店镇刘某某。 办案民警立即驾车赶赴温店镇,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找到了肇事摩托车,刘某某承认了其弟弟骑自己的摩托车撞人的事实。目前,肇事者已投案自首。 经询问,肇事嫌疑人刘某,男,27岁,早晨骑摩托车去某驾校学驾照,在路上撞了人。因为其无驾驶证害怕被处罚,于是驾车逃逸。因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刘某被拘留18天,罚款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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