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日讯(见习记者 于鹏飞 通讯员 司秀红) 按照《2013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重点抽检计划》的要求,近日,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部分住宿场所、游泳场所、沐浴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工作共监督抽检了三星级以上宾馆和普通旅店4家,抽检床单、枕套、毛巾、茶杯、坐垫、浴盆等公共用品用具样品60份,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监督抽检沐浴场所2家,抽检毛巾、垫巾、拖鞋、修脚工具等公共用品用具样品16份,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致病菌;监督抽检游泳场馆2家,采集游泳池水4份,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池水余氯、PH值;监督抽检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商场2家,采集空气样品20份,检测项目为细菌总数、微小气候、CO、CO2、甲醛、PM10。目前,莱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在对所采集样品进行化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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