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日讯(见习记者 郭延冉 通讯员 王福成) 8月29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及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相关领导、负责人一行9人组成验收组,到莱芜市检查验收莱城区和庄镇横顶村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项目。该项目已于2012年5月圆满完成,共搬迁受威胁住户55户、140人,复垦耕地32亩,是全省第一批完成并申请验收的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 当天,验收组听取了莱芜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和庄镇横顶村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横顶村搬迁避让现场,随机抽查入户核实,并查阅了搬迁名册、台账、影像图片等档案资料。通过检查,验收组一致认为,莱芜市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落实有力,搬迁避让措施得当,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实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意通过验收。同时,验收组对莱芜市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等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莱芜市按照“整合资源、聚合力量、捆绑投入、集中使用”的原则,充分利用了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和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全面完成了受威胁居民的搬迁避让工作,将地质灾害防治这一“民生工程”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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