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文化”商标被乱用引发广泛关注,涉嫌侵权企业多表示: |
冠名“齐文化”是看好品牌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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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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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淄每年都会举行齐文化旅游节(资料片)。 本报记者 王鑫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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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汝树 见习记者 王欣 本报9月2日刊登《“齐文化”主人欲告9家企业侵权》一文后,引起企业和市民的广泛关注。随后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多数涉及侵权的企业已经对此事做出了回复。 工商部门:部分企业的确涉嫌侵权 9月2日,记者咨询了市工商局商广科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说,经查看9家企业使用“齐文化”的具体情况,可确定的确有部分企业涉嫌侵犯“齐文化”商标权。 该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属于这其中任何一条的,就算是侵权行为。 上述9家企业中,有的打出“齐文化”茶杯、“齐文化”茶具,有的打出“齐文化”浮雕,而这些都涉嫌未经许可使用已被注册过的“齐文化”商标,所以涉嫌侵权。 所涉侵权企业:不知道齐文化已被注册 9月2日,记者采访了涉及侵权但在此之前还未进行过回复的企业。据了解,多数企业是看好“齐文化”的价值所以才选择冠名。 淄博金玉园经贸有限公司经理陈秀梅对记者说,齐文化开业庆典礼品、齐文化旅游纪念品、公益纪念品等产品都是公司在很多年前设计好了,而且其中很多设计的产品还获过奖,只是不知道有企业已经把齐文化的商标注册了。 淄博临淄埘源环境雕塑艺术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军宁对记者说,已经收到了律师函,而且已经把个人设计的网站上有关齐文化的字样删除了。“我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浮雕画等相关方面,不知道别的公司已经注册了齐文化的商标。” 据了解,此前,已有两家陶瓷厂和一家科技公司给予了回复。
律师:已停止侵权企业,建议不追究责任 代理张店这家公司侵权案的山东格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尹超介绍说,对进行了回复侵权事宜的企业如何处理,应由商标注册人决定。但对于做出积极回应的企业,他的建议是:只要其做出不再侵权的承诺,并不再有侵权行为的,可以免于追究他们的责任或者寻求合作的途径达到双赢。这样可以在节省维权成本的情况下更好地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对未进行回复的企业,尹超说,采取何种行动进行维权也应由商标注册人决定。但他的建议是:根据合则两利的原则,再次呼吁、督促涉及侵权的企业停止对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如所涉企业继续侵权,商标注册人可开展涉及侵权证据的搜集,通过工商局、法院等相关部门启动法律程序,迅速、全面、足额地追究涉及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相关链接 商标所有者: 想保护“齐文化” 注册“齐文化”商标的公司负责人姚先生告诉记者,当初注册“齐文化”的初衷就是想让更多的人能够看到齐文化的价值和魅力,并非是打着文化的幌子把齐文化变成一种赚钱的工具。“几百年的文化底蕴,走出国门却鲜有人知,这其实是一种文化资源的浪费,而通过创立文化品牌,才能共同收获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姚先生告诉记者,在注册“齐文化”商标后,他们屡次发现别的企业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使用“齐文化”的字样,涉嫌侵权。“齐文化是淄博的特色,是淄博人的骄傲和宝贵财富,但现在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我们却不珍惜,反而很多外地人甚至像日韩等外国人想争相开发,对我们来说这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和警醒。”姚先生说,将文化底蕴丰富的齐文化创建成一个特色化的民族品牌,将深厚的文化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际上是现代化社会中一种很好保护传统优秀文化的手段和策略。 企业如何进行 商标保护 企业应该如何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保护呢?对此,尹超说,首先是依法注册,这是商标获得法律保护的第一步。 其次,发现有侵犯自己商标权或字号权的情形,应当及时通过行政方式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请求查处,或以司法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网点扩大时,可申报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更大。并且品牌一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他人如想申请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类似商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不予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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