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赵磊 通讯员 于朝晖)犯罪嫌疑人马某、张某为牟取私利,将生产的鹅肥肝假冒“圣罗杰”品牌商标用于销售,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12月10日,记者获悉,临朐警方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截获5箱假鹅肝,并通过犯罪嫌疑人的送货渠道,成功将两人抓获归案。 近日,临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临朐至青岛的一辆客车上载有假冒“圣罗杰”商标的鹅肥肝。接到报案后,民警们迅速出击,在临朐汽车站一临朐至青岛客车上查获假冒的“圣罗杰”品牌鹅肥肝5箱。经过询问车主,民警得知该产品为一马姓男子所发。 “车主告诉了我们发货人的电话,警方决定根据电话将犯罪嫌疑人钓出来。”临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民警告诉记者,通过马某预留的电话联系,民警顺线追踪,成功将马某抓获,并当场从其驾驶的面包车上查获10余箱假冒的“圣罗杰”鹅肥肝。 马某今年30岁,是临朐县城关街道人。根据马某的供述,民警搜查了马某位于临朐县城关街道纸坊生产鹅肥肝的厂子,在其冷库内又查获假冒“圣罗杰”的鹅肥肝40多箱。经查,自2012年以来,马某伙同张某在其工厂内,非法假冒“圣罗杰”鹅肥肝400余公斤,涉案价值20余万元。据悉,张某今年29岁,同样是临朐县城关街道人。 12月10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马某、张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刑事拘留,目前已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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