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洗店可免费保管衣物15天 |
青岛规范洗染织补业服务质量,干洗衣物服务期限不超过7天 | |
- 2013年1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曹思扬) 干洗店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干洗、水洗、熨烫服务期限不超过7天。9日,青岛发布洗染织补业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经营者应义务为顾客保管衣物15天。 为规范青岛市洗染织补业服务质量,青岛市商务局组织编制了《青岛市洗染织补业服务质量规范》,适用于从事洗染业经营活动(包括对宾馆、酒店、公寓、旅馆、旅社、招待所、服务社、客栈、度假村、俱乐部、大厦、会所、洗浴中心、美容院等单位用布草的洗涤)的各种洗染企业,包括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医用纺织品消毒洗涤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洗涤机构、从事衣物破损织补修复服务经营活动的企业。 《规范》提出,洗染织补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或有关组织及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经营者在服务过程中,提示顾客取出衣物内的遗留物品,检查确认衣物附件及饰物是否齐全。对高档品牌服装应建议顾客施行保值清洗,同时还应将衣物购买时间、衣物价值、保值精洗要求及洗染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向顾客说明,并经顾客认可后签名。应对衣物上的破损、变形、变色、污渍等瑕疵向顾客明示;对衣物的磨损程度、脏净程度、衣物的质地、洗染后效果向顾客讲明;对不易洗染或不易去除的污渍告知消费者,标注后请消费者确认签字。 对服务期限,《规范》提出,干洗、水洗、熨烫服务期限不超过7天;染色、织补、修复、皮衣、地毯、裘皮养护服务期限不超过20天;特殊情况按双方约定办理。服务过程中经营者应义务为顾客保管衣物15天。有偿保存最长6个月,无法告知且超过6个月的商品可按无主商品处理(双方约定储存的衣物除外)。 顾客与洗涤、织补经营者发生服务质量争议,洗涤、织补经营者可与顾客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请洗涤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