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0日讯(记者 曹思扬) 9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即日起开展“青岛代表菜、特色小吃”征集评选活动。市民和餐饮企业可主动推荐。明年1月中旬公布结果,入选的菜品将加以保护。 市商务局开展的“青岛代表菜、特色小吃”活动评选标准包括:特色鲜明,体现本地特有的餐饮文化和地域特征,符合饮食消费习惯的菜品;菜品制作从主料、配料、调料、制作方法等方面,有严格的制作标准,色、香、味、形俱佳;所用主要食材为本地出产、加工;深受市民及游客的喜爱,菜品经营时间较长,销售量较大。 即日至12月30日,市民和餐饮企业可主动向市饭店和烹饪协会推荐。明年1月5日至1月15日,市饭店和烹饪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市民代表筛选代表菜和小吃初选名单。明年1月15日至1月25日,市饭店和烹饪协会向社会公布认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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