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李园园 通讯员 烟佳) 从买新房到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各种税费,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很少有人能说清哪些税费应该承担,哪些税费不应缴,这让个别开发商钻了空子。近日,烟台市物价局举报中心接到市民投诉,芝罘区一开发商在为业主办理房产证时,收取住房交易手续费。 市民张女士等人投诉称,他们在芝罘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前段时间交房。因涉及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向业主收了办理房产证时需缴纳的税费。当时,张女士等人根据开发商的要求,把税费缴纳了。 回到家中,张女士拿出所有的收据,一一进行查询发现,每平方米3块钱的住房交易手续费不应由他们承担。张女士和几个邻居找到开发商,要求退还交易手续费,遭到拒绝。随后,张女士和几个邻居来到烟台市物价局举报中心进行投诉。 烟台市物价局举报中心工作人员称,新建商品房的交易手续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不应由购房者承担。物价局已责令该开发商停止此项不合理收费,购房者已缴纳的手续费,凭房产交易部门的收费单据到开发商处退费。目前开发商已经整改,并开始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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