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13年9月8日,莱山区裕豪酒店东侧滨海中路上发生一起车祸。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撞上一名行走在斑马线上的老人,老人当场身亡,桑塔纳轿车肇事后逃离。据了解,肇事桑塔纳轿车当时从北向南行驶,车速很快。警方通过距离测量判断肇事车辆的车速,判定车速至少在100km/h以上,但滨海路的限速则是60km/h。 在扣12分的《驾照新规》中,超速驾驶首当其冲,超速驾驶高于限速50%,由原来扣6分改为扣12分。在驾校任职的车主王先生表示,10次车祸9次快,我国绝大部分的车祸都是车速过快造成的。 一般来讲,驾驶人的视野、动视力(驾驶人在驾车运行中的视力)等会随车速的变化而变化。时速40公里时,一般驾驶人可看清前方200米以内的物体;时速100公里时,就只能看清160米以内的物体了。超速行驶会使驾驶人视野变窄,视力减弱,对前方的突发状况难以有效处置。车辆的制动距离主要受车速制约,由于惯性作用,车速越快,制动距离越大,从而增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超速会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特别是在弯道处,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使车辆发生侧滑或倾斜。在同等条件下,车速提高1倍,其离心力会增大3倍,过大的离心力容易使车辆失控,出现侧翻。 由此可见,超速行驶隐患巨大,切勿超速行驶。 案例二 另一项有变化的规定则是未悬挂、伪造、变造、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由扣6分变为扣12分。王先生说:“这是为了方便管理,也是为了让司机时刻警醒,遵守交通法规。” 2013年11月26日,一辆绿色面包车前后车牌不一致,还大摇大摆地上路,没想到早已被烟台市交警指挥中心通过路口监控盯上了,路面民警用时40分钟将违法车辆查获。 有些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存在着经常性交通违法现象:闯红灯、路口不按规定车道行车、超速等,还有一小部分驾驶人驾驶的车辆是脱检、未参加保险或是报废的车辆,为了躲避交警部门的打击、查处,这部分驾驶人主观上认为电子设备拍不到车牌号,执勤民警为了安全又不能穷追死截,跑一次算一次,躲避一次赚一次。正是由于这种思想作祟和经济利益的驱动,导致他们为了避免经济处罚而无视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除此之外,在扣6分的变化中,《驾照新规》增加了一条规定,校车拥有道路使用优先权,也就是说私家车要避让校车先行,否则扣分。王先生表示,校车先行的规定在国外早已经出现并执行多年,现在国内也同样开始重视,这是举国共庆的好事。闯红灯的处罚也变得更加严厉,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所以,提醒车主朋友们必须时时谨记,切勿逞一时之快去闯红灯,否则面对的不仅是处罚,更是对自己以及对他人生命的轻视。 总的来说,《驾照新规》中对于违章驾驶的处罚呈现上涨趋势。但是,更严厉的处罚,只是为了进一步提醒大家需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驾驶而已。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车流高峰期,必然会让全国的交通迎来严峻的考验。希望通过交通违规处罚案例,记住的不仅仅是哪些地方要扣几分,而是哪些地方哪些行为更危险、更易出事故,提醒自己警惕、小心,保证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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