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亚男 通讯员 颜京广 2013年以来,淄博市消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11.24”青岛讲话精神,大力开展“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着眼解决制约全市消防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着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实现了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落实责任,消防与单位评优挂钩 淄博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先后7次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消防经费和消防装备、消防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多次实地调研指导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年初,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市直部门逐一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消防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于年底进行检查考评。 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淄博市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区县予以表彰,对成绩落后的区县进行通报批评。2012年度,全市有3个部门因消防工作未落实到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有60个集体、80名个人因消防工作成绩突出受市政府通报表彰。 全方位排查,2670家单位责任到人 抓住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在全省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合考评中,我市去年7、8、9、10月份和总体综合成绩都被评为“优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圆满完成了陶博会、“十艺节”以及重大节日、重要节点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全面发动部署,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消防支队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实名制”监管,将全市267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确到每一名消防监督干部。 狠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设。先后提供各类咨询7543次,接到举报投诉242起,查处率为100%。扎实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准备工作。2013年,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4706起,抢救被困人员425人,疏散人员534人,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3.1亿元。 源头管控,千余社区达到“五个一” 着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全市划分为88个“大网格”、3559个“中网格”和20153个“小网格”,实行“网格定位、领导定点、全员定责”。截至目前,全市1110个社区全部达到“五个一”建设标准,共建立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2026个,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1646个,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演练3156次,检查排查火灾隐患2673处。 着力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管理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截至目前,全市21631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九小场所”已全部完成自查自纠,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2500余处。 着力加快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步伐。市政府第十六次办公会专题研究决定,采取“分级负责、分批建设”的方式,由各级财政投资5000余万元,分两年增建4425个市政消火栓,对591个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保养。截至目前,全市已增建市政消火栓326个、维护保养354个。 消防工作社会化,尚需更多努力 记者从消防部门了解到,尽管淄博市在消防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在:一是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行业、单位、镇办安全发展的理念还比较淡薄,消防社会化的管理责任不清、措施落实不到位,火灾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任重而道远。二是群众消防安全素质亟待提高。虽然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但仍有不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和参与消防工作的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缺乏防火、灭火和逃生的基本技能和常识。三是消防基础现实水平与形势任务要求比仍有较大差距。市政消火栓、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还不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基础普遍薄弱,公安消防队伍警力仍显不足,消防装备欠账没有完全解决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需要各级制度化保障投入,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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