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办》栏目旨在和市民朋友一起探
2014年0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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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帮办》栏目旨在和市民朋友一起探寻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解答市民心中疑惑。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热线:0535—845974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市民吴先生来电:我们家在芝罘区锦绣花园,小区内一直停放了多辆常年不曾挪动的“僵尸车”,从外形看均已报废。2号楼北侧正对楼门口有一辆白色皮卡车,后车厢内已被扔了很多垃圾;楼门口往东停放了2辆深红色面包车;楼前北侧东头常年停放了一辆箱体货车……这些车辆为小区内业主停车带来巨大压力。该小区属市建经济适用房小区,请小区物业管理方尽快与相关车主联系,将这些长期停放的报废车辆按照相关规定挪出小区。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户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物业工作的关心,我们将根据实际车辆破损情况,张贴限期清理通知单,超过时限的,公司将与交警部门联系查找原车主,将报废车辆拖走。

  2、市民何先生来电:我父母现在住在烟台宏福园小区,近期业主与小区物业因封闭管理问题产生摩擦。现在小区内路灯不亮、大门不管、无二次水加压供应。这样的环境和物业管理模式让老人住的很不舒心,能否帮忙问一下何时能够解决?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小区由莱山区物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我局已通知其主管部门要求加强管理。为了更好的解决您反映的问题,请您直接向莱山区物业主管部门15725358025反映投诉,如您认为莱山区物业管理部门失职请向莱山区政府反映咨询。

  3、市民马先生来电:请问现在为什么管道煤气还要收取每平方米27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供热也要收取每平方米52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另外,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收取的每平方米174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有没有具体的明细?据烟政发[2004]86号文件规定,是否应该取消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费,将原收取的城市集中供热工程集资、管道煤气工程建设资金、管道燃气表后管设计和安装费、供水增容费等单项收费,调整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收取?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据烟政发[2004]86号文件规定:1、新建(含扩建、改建、翻建工程)居住建筑(住宅、公寓、别墅等)、公共建筑(居住和工业建筑以外的所有建筑)等建筑项目,按建筑面积(下同)每平方米253元收取。2、上述项目不需配套城市热力、燃气管网的,按每平方米174元收取。管道煤气收取每平方米27元、供热收取每平方米52元的基础设施配套费,这两项费用单独缴给主管部门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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