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城乡低保再“提标”
城市居民每人每月提至500元
2014年02月1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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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1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林伟强 张晖) 11日,记者从威海市民政局了解到,自2014年1月1日起,威海市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行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了600元和20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均提高了500元。
据介绍,自2014年1月1日起,威海各市区(含高区、经区、临港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600元调整为2800元。同时,威海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500元调整为5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元调整为3200元。
近年来,威海市不断加大对低保家庭的救助力度,逐步加强农村五保对象的保障力度,努力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有效保障了城乡贫困居民基本生活权益。2013年,威海全市保障城市低保4186人,发放资金1330.7万元,保障农村低保32522人,发放资金6402.3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7165人,发放资金3495.5万,分散供养2919人,发放资金1028.7万,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下一步,威海各市区将根据调整后的保障标准做好预算安排,并按照资金申请和拨付程序,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补助资金以社会化、货币化方式发放到户、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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