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精品工程”开始征集作品
2014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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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3月26日讯 为进一步繁荣全省文艺精品创作,迎接新中国成立65周年,山东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省委宣传部日前下发通知,推荐申报工作全面展开。
  “文艺精品工程”是我省繁荣文艺创作生产的示范工程,代表着山东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最高水平,参评作品共分五个门类:戏剧(包括舞台旅游演艺作品)、电影电视剧(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动画片、文艺类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根据本届评选通知要求,参评作品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中国梦”的时代精神和人们追梦筑梦圆梦进程中的奋斗、奉献精神,体现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本届精品工程推荐申报作品创作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主要是由我省创作单位、创作人员(或以我省创作单位、创作人员为主)创作生产并首次演出、播映、出版的作品。申报期自4月1日起截止到4月15日。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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