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交通高峰期轻微事故
交警和理赔员均不出现场,拒绝自助者扣车罚款
2014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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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济南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发布,并于4月1日起实施。由济南市公安局与济南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共同制定的这一办法,有效期五年,要求城区限定范围内早高峰期间的轻微事故,一律“自助”处理。这在全国尚属首创。
  本报记者 王兴飞 实习生 徐琨骐              

免勘察范围圈定凤凰路以西
  办法规定,免除现场勘查的地域范围包括凤凰路(含)以西,西绕城高速以东,二环南路(含)以北,二环北路(含)以南的区域。
  免除现场勘查时间段为:每日交通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00;高架路为7:00—19:00,与其他路段不同。
  其他时段和圈定免勘察范围外路段发生的仅造成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仍将按照《山东省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鲁公通〔2013〕359号)规定,由保险公司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引导当事人拍照,先行撤离现场,再做处理。

四个步骤教您快速撤离现场
  交警和理赔员不出现场勘察,车辆事故受损要快速撤离,但赔偿怎么办?对此办法对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当事人可按照报案、拍照、撤离并互验、快赔四个步骤做好快处快赔。
  (一)报案。拨打122电话报案,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各方车号。(二)拍照。对现场拍照(三张照片:前方、后方、接触部位,照片中号牌清晰),并拍摄事故现场周围参照物。(三)撤离、互验。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互验对方驾驶证、行驶证及参保情况,互留联系方式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四)快赔。协商或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就近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或按照保险公司指定方式进行后续处理。
拒不撤离现场的扣车罚200
  对于当事人未按规定撤离现场的,交警在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后,扣留事故车辆依法处理,并对拒不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当事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
  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异议的,需共同约定时间到就近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由值班交警根据现场照片、现场监控资料、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进行责任认定,并由相应保险公司理赔定损人员核定损失、办理理赔。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依法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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