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物下月起集中回收
擅自处置将受罚
2014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王乐伟) 4月1日起《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实施,餐厨废弃物届时将实现统一处置。26日,记者从德州部分餐馆了解到,目前多数餐厨废弃物直接进入垃圾桶,或倒进店面附近的下水道。
  “我们店小,剩菜剩饭较少,一般客人没吃完的就倒进垃圾桶,要不然也没地方扔。”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城一家小吃店的老板说,附近也有的店会把剩饭倒入下水道,有时候附近气味特别不好。
  目前,餐厨垃圾并没有专人处理。餐馆处理的方式就是餐馆工作人员自行处理,而多数餐馆都是选择直接将餐厨垃圾扔到垃圾桶内,和其它垃圾混在一起运到垃圾场。
  《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在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镇(乡)、农村社区实行餐厨废弃物分类投放、专业收集运输、统一处置制度。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将餐厨废弃物放入专用收集容器,防止玻璃、废纸、塑料及其他生活垃圾混入餐厨废弃物;按照规定建设隔油池或者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倒或者排入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公共场所等处。
  此外,《办法》还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