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点小酒动手打伤两人获刑
2014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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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3月26日讯(记者 侯峰 通讯员 钱宗军) 一男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缓刑期考验一满,男子酒后又把村干部打伤,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今年39岁的苏某是暴脾气,酒量不大,但好喝一口。前些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内苏某老老实实,三年不敢沾酒。缓刑期一满,他迫不及待弄上几个下酒菜,一个人痛痛快快喝了一场。
  酒后想起之前与村书记有点过节,就借着酒劲去找村书记理论。到村委一问恰巧村书记不在。工作人员劝他回家休息,别影响他人工作。结果他借着酒劲对村委工作人员连骂带打,致使两人轻微伤。
  本案依法提起公诉,鉴于苏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苏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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