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排工作为诱饵诈骗200余万元
2014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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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于鹏飞) 以给别人“送高档手机、付高额利息、安排工作”等为诱饵,孙某某先后110余次诈骗多位受害人现金200余万元后挥霍,近日,莱城分局刑侦大队会同城东派出所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成功破获了系列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已被提请至莱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12月25日,莱芜市一名受害人到城东派出所报案称,孙某某以给其儿子安排工作为由,多次向其诈骗现金数十万元。受害人请求公安机关立即查办,追究孙某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
  接案后,莱城分局刑侦大队会同城东派出所抽调民警成立专案组,兵分多路开展工作。2014年2月6日,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抓获归案。经审查,孙某某在2008年与受害人认识后,双方关系逐渐密切,为达到骗取受害人钱财的目的,孙某某谎称其表姐在山东省某通讯公司干财务总管,能给受害人的儿子安排工作,自2008年3月至2010年10月份,多次诈骗受害人人民币10余万元。
  2月7日,孙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随后,专案组民警继续开展工作,发现孙某某收支明显不符。经审讯,孙某某如实供述了自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以“承揽通信工程;经营钢材生意”等种种借口,编造各种理由,以给受害人“送高档手机、付高额利息、安排工作”为诱饵,购买作案手机多部、作案手机卡十余张,持作案手机、手机卡冒充领导干部骗取受害人谢某某、马某某等人信任,先后110余次诈骗现金200余万元后挥霍的作案事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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