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供电拉网式清障保电网
线路保护区内树木高度不得超3米,超标的限期清除
2014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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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王亚男 通讯员 颜炳辉 毕乃文) 26日,国网淄博供电公司组织各单位在220千伏龙惠线线路通道清障工作现场召开启动会,全面启动“电力通道百日清障”专项行动,清理消除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类安全隐患。
  据淄博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陈静介绍,给电网安全带来威胁的因素主要有设备故障、异物、超高树木、违章建筑等。
  据介绍,10千伏线路边线外5米范围内,35-110千伏线路边线外10米范围内,220千伏边线外15米范围内为电力线路保护区。有关单位和群众须于2014年4月30日前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已种植的树木、苗圃和构筑物自行移植、修剪或清除,对果树、花灌木,树主应及时修剪,保持树木最终生长高度不超过3米,其他树木一律清除,逾期不处理或处理不彻底者,国网淄博供电公司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清除。
  国网淄博供电公司此次专项行动自当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历时3个多月,将采取排查摸底、综合治理、总结检查的工作步骤,对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的树木隐患、违章建筑、堆放杂物等进行清理消除。同时将构建起专业人员巡护、属地化供电企业防护和电力行政执法相结合的电力线路防外力破坏保护体系,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和市民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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