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妈们的“广场舞”说到“时代病”(社会后遗症),可以归结为,中国尚在由农业(乡土)社会、“政治(或礼教)挂帅”而无视个体权利的社会、“法不责众”的人情社会,向公域私域分明、尊重个体与他人权利、法治严明的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如果完成了这些转型,“广场舞”也可能是好东西,把音乐声响严格控制在法定噪声标准之内,对可以跳舞的区域和时间也会有严格的规定。若能如此,各得其乐,有什么不好呢? ——李锦(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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