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0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张伟) 近日,禹城物价局接到举报,一所民办幼儿园收取60元防暑费。禹城市物价局立即行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幼儿园做出退还多收价款行政处罚。同时对全市幼儿园收费进行检查,对另3家幼儿园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 检查中,禹城市4家幼儿园存在违规收取防暑费的情况,目前已被禹城市物价局责令整改,退还多收的费用。 根据《德州市幼儿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幼儿园现行管理费、保育费、杂费、代办费合并为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保教费主要用于幼儿园的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除规定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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