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0日讯(记者 张永斌 通讯员 李希峰) 日照市日前公布201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基数。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本月上调,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元。 山东省、日照市统计局2013年度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7652元,日照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3946元,据此确定日照市2014年统筹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各类基数。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承担7%,个人负担2%,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83元,平均缴费基数为2383元,上限缴费基数为3971元。 2014年度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元。 对符合《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停产困难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日政发〔2010〕63号)规定的在职职工,2014年缴费标准为:按单建统筹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为1430元,其中财政承担429元,个人承担1001元;按统筹结合标准缴费的,每人年缴费额2769元,其中财政承担646元、个人承担2123元。 统筹年度自2014年6月起至2015年5月止。 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期间日照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参数表 险种 缴费比例 月缴费基数 月缴费额(元) 单位负担 个人负担 下限 平均 上限 单位负担 个人负担 下限 上限 下限 上限 养老 18% 8% 2383 3971 11913 428.94 2144.34 190.64 953.04 医疗 7% 2% 166.81 833.91 47.66+10 238.26+10 失业 1% 0.5% 23.83 119.13 11.92 59.56 工伤 0.5%或1%或2% 11.9223.8347.66 59.56119.13238.26 生育 1% 23.83 119.13 合计 27.5%或28%或29% 10.5% 655.33667.24691.07 3276.073335.643454.77 269.22 12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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