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6月10日讯(记者 韩微 通讯员 吕腾 高焕民) 10日,记者从财政部门获悉,枣庄市第三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之前的每人每月70元提至每人每月75元。 据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本项政策只针对枣庄市60周岁以上且已经参保的市民,政策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截止到2014年4月底枣庄市全市参保居民中,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已达479038人,在每月基础养老金提高5元的情况下,各级财政全年将增加支出1916万元。 截至目前,枣庄市财政按照“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资金管理办法,累计筹集下达资金30822万元,以确保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到符合领取条件的居民手中。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