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并非“一保终生”,不符合条件时需退出
今年已有17户主动退还保障房
2015年05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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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5月3日讯(记者 梁敏 通讯员 阴红星 林艳凤) 近日,家住高铁新区A区保障房的亓女士主动申请办理保障房退房手续。今年泰城已办理了17套类似的保障房退出工作,这些退回的保障房,将纳入下一批待分配房源。
  在市房管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租售管理科,亓女士介绍,她三年前申请的保障房,通过公开摇号分配,租住了高铁新区A区39号楼一套2室1厅的保障房。这两年,通过全家的努力,亓女士的家庭经济条件逐步改善,最近购买了一处自有住房。
  “这两天刚搬过去,就抓紧来办退房手续了。”亓女士说:“多亏当时租上了政府的保障房,解决了家里的燃眉之急,现在经济条件好了,买了自己的房子,非常高兴,抓紧把保障房退了。”了解情况后,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马上受理了退房申请,进入现场查验、费用清缴、钥匙交接等退房程序。
  保障房是面向住房困难群体的政策性住房,目的是让暂时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的群众住有所居。保障房不是“一保定终生”,如果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就需要退出。  目前,为让群众深入了解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2014年,保障房管理中心共办理退房58套,2015年以来办理了17套。退回的保障房将纳入下一批待分配房源,并在网站进行房源公示,实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确保加快动态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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