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定位、能拍照的监管模块本月实施
2015年07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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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监督电影放映质量和放映场次,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监管模块,不仅能定位,还能在电影放映过程中,在不同的进度采集现场照片,保证公益电影定点、定量完成放映。 
  每部影片放映开始时,应保证监管模块摄像头正对银幕中心,并不遮挡,由模块自动采集银幕照片。采集时,应确保银幕在照片中心位置并清晰;固定放映点应当采集村名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标识”。每部故事片等长片播放15分钟时,一栋监控模块(底座)将摄像头朝向观众较为集中区域,由模块自动采集2张放映现场照片。 
  据了解,监管模块在影片放映进度的10%、50%、90%时,自动采集3张现场照片。电影放映前,监管模块通电后,就能与监管平台联接,服务器中就能看到“运行正常、已激活、认证成功、GPS已定位”的字样。  按照要求,即使模块出现故障,采集照片也不能低于3张。放映员可以采取手动方式,在故事片放映到10%时,对准屏幕拍照一张,在放映到50%、90%时,对准观众集中区域拍照各一张。
  所放电影广告总长不能超过15分钟 
  农村公益电影要按照政府公用事业来发展,山东可以试点在农民享受完公共服务后,探索提供有偿付费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搞活农村电影市场。 
  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享受政府专项资金补贴,每场补贴20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上浮动。 
  影片选购必须从国家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选购。每次选购影片数量不得超过院线公司全年任务场次的30%,确保节目管理中心新上线节目第一时间送到农村观众中,其中国产新片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并做到当年选购当年放映。 
  放映场地可以是室内固定放映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米。放映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公示牌、宣传栏等向社会公示放映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益电影放映前,可以播放广告,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广告管理有关规定,播放时间总长不能超过15分钟。
  (本报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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