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违法失信 银行贷款受限
青岛在全省首创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
2015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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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9月10日讯(记者 吕璐) 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去金融机构贷款将受限;企业恶意骗贷,也将无法申报著名商标等荣誉。9日,青岛市启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工商部门和银行通过信息互联对失信企业在注册登记、融资授信等方面给予限制。下一步,岛城还将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等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 
  9日,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与青岛市工商局联合签署了《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共同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日前青岛市发改委、国税等23个部门还签署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青岛也成了全省首个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城市。
  联合惩戒的对象为存在侵犯商业银行利益、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违法行为,被各级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或因金融失信行为被金融机构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青岛市工商局将向人民银行提供企业设立登记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违法违规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等;人民银行将向市工商局提供因恶意欠贷、骗贷行为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等信息。
  青岛市工商局将根据人民银行推送的信息对当事人在注册登记及授予荣誉等方面将给予限制。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将市工商局推送的信息纳入征信平台,由金融机构对当事人在融资授信、授予荣誉等方面给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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