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吸烟自己过瘾令人讨厌
2016年02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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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勇
近日,笔者乘坐乡镇的客车上市里办事。大家纷纷落座之际,只见一位乘客点着一根香烟旁若无人地吸起来。满车厢弥漫着一股“二手烟”呛人的味道,有乘客赶紧向售票员反映,司机和售票员都力劝该乘客将烟掐灭。但该吸烟乘客不但不收敛,反而自恃强悍的体魄扬扬手中的香烟向大家挑衅。公众的愤怒达到了极点,一直谴责该乘客的无理,在大家的抱怨声中该乘客一见众怒难犯,才气哼哼地将烟扔到地上碾灭。
先不讨论该乘客的素质如何,是否违反了相关规定,仅仅是吸烟有害健康,早已经是公众熟知并公认的生活医学常识了。特别是“二手烟”,对不吸烟人群,其中对老人和孩子的危害尤其严重。在大家致力于追求健康生活的当下,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应该逐渐成为共识。吸烟虽纯属个人爱好与生活习惯,但在公共场所能够适当地控制自己的“烟瘾”,不给其他人带来危害,这是一个合格公民应该具备的文明素养,体现了对他人的一种尊重,更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高低的试金石。
其实,济南的禁烟措施也算是走在了前列,政府多年来一直倡导低碳环保健康生活的理念。《济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2010年修正本)》同时宣布9类公共场所不准吸烟,如体育馆、电影院、幼儿园、教室、火车站候车亭等等;但令人遗憾的是,有一些公共空间,例如大马路上,该措施并未也无法纳入“禁烟”范畴。类似于公交车上遭遇“二手烟”侵害的公共空间,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但只要驾驶员或者售票员能够出面制止,或者乘客善意提醒,一般乘客都能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虽然有爱好吸烟的朋友对公共场所“禁烟“颇多微词,但个人爱好不能以牺牲和危害他人的健康为代价,这是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可能很多嗜好吸烟的朋友感觉”二手烟“的危害程度,媒体宣传言过其实,甚至有些耸人听闻,而科学就是科学,事实就是事实,不容任何人质疑与否认。
笔者盼望政府职能部门尽快修正“禁烟”法令,力争将所有公共空间都列入“禁止吸烟”的范围,并明确个人“可以过一把烟瘾”的地方,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市民的健康生活。同时,我们也期待着那些钟爱吸烟的朋友能够理性地克制自己,不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吸烟,让吸烟的危害尽快远离人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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