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玩具未贴3C遭投诉
消协调解消费者获赔偿
2016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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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张文静) 近日,杨先生在某大型超市购买了7板南孚电池。回家后,发现随电池赠送的儿童玩具没有3C质量认证标志。杨先生来到服务台反映这个问题,经理称该玩具已通过3C认证,只是没有在产品上贴标志而已。既然通过了3C认证,为什么不在产品上贴呢?商家的说法可信吗?
  据章丘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介绍,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国家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商品必须经认证合格、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记者了解到,自2007年6月1日起,玩具产品列入了该目录,玩具在出厂销售前必须按规定在产品本体或产品外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据此,商家所说的“产品已通过认证,但未贴标志”的说法并不成立。
  杨先生认为,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退还货款,并进行三倍赔偿。对此,商家表示,消费者购买的是电池,电池本身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只是因为商家的失误,未在赠品玩具上张贴3C标志,只同意退还货款,不同意进行额外赔偿。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该玩具虽然是赠品,但也应该遵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商家在进货查验环节,存在工作失误,应当承担责任。最终,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为杨先生退还电池费用,并进行一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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