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公布食药行政处罚信息
东昌府区3家肉食店牛肉不合格遭罚
2016年03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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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3月24日讯(记者 焦守广) 近日,东昌府区食药监局公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共涉及8家违法企业或个人,其中有3家肉食店是因牛肉检测不合格而遭处罚。 
  根据处罚信息显示,违法企业名称和主要违法事实分别为,聊城市东昌府区主流发艺店,经营的安妮丝芳香明星烫经抽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山东省福吉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紫薯夹心面包(批号201508073)经抽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聊城市东昌府区振忠牛羊肉店,销售的牛腱子肉(批号20150922)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聊城市东昌府区学印肉食店,销售的牛腱子肉(批号20150922)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聊城市东昌府区伊斯兰清真牛肉店,销售的牛腿肉(批号20150922)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聊城市东昌府区老辈宰坊王桐小肥牛快餐店;销售的豆腐(批号20150917)经检测为不合格产品;聊城市新生蔬菜加工有限公司,经营的糖蒜产品(批号20151012)经抽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等。 
  本次抽检除了一款美发产品外,其余全部为食品类。值得注意的是,有三家肉食店同样是因为所销售的牛肉不合格而受罚。 
  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对于以上8家食品销售企业和个人,东昌府区食药监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分别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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