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属地管理,转递需贴标签
2016年06月1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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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37号)的精神,济南市劳动就业办首次召开驻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座谈会。在座谈会现场,山东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济南大学等近20家驻济高校参加了座谈会。
据了解,按照档案属地管理的原则,今年毕业生档案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接收管理,非济南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档案需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济南生源非师范类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是属地化管理,这也便于未就业学生能够享受相关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据济南市就业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了确保2016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及时、准确的转递,同时方便学生查询,2016年山东省内院校济南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非师范类)档案集中接收时间为6月15日至10月15日。转递档案超过100人以上的,应提前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处联系,档案及电子版请按学生生源地排序,以便快速登记分类。
需要注意的是,在转递档案前,各高校需按要求在未就业毕业生档案袋上粘贴标签(省人社厅鲁人社字〔2012〕400号),未按要求粘贴标签的,将不予接收或退回。
为避免重名档案信息混淆,专升本、本升硕、留学人员信息重复等问题,请高校将转递档案信息EXCEL电子表格内容汇总成档案转递明细单。档案转递前,将统计表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jnbysda@126.com);专人送达档案的也可以携带整理好的档案明细单存于U盘中,现场导入,以便核对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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