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剑指旅游、汽车领域霸王条款
公布11部投诉电话,市民如遇不公平格式条款可举报
2016年06月14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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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13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徐海峰) 13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获悉,根据山东省工商局部署和近年来消费者投诉热点,市工商局决定自本月起在全市开展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汽车类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据市工商局合同科科长傅茂林介绍,此次整治活动将持续到11月份,重点针对经营者利用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类合同和旅游类、汽车类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规范。目的是通过整治,营造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第一阶段先发动宣传,让市民对遇到的相关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举报投诉,然后我们会组织专家对市民的举报进行评估,确定该格式条例是否真实存在侵权行为,然后在8—10月进行集中检查。”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确实存在问题的格式条款,傅茂林表示,工商部门会责令问题单位对格式条款进行修订,如果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比较严重的,工商部门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做出相应行政处罚。
同时,淄博市工商局公布了11部投诉电话,如果市民在公用事业类合同、旅游类和汽车类合同中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可以打电话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张店:2779350,淄川:5181585,博山:4192856,周村:6172609,临淄:7311633,桓台:8189417,沂源:3241424,高青:6962157,高新区:3985315,文昌湖:688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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