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抄袭”让谁脸红
2016年06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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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天,国内手机界爆出一则猛料:苹果iPhone6系列被深圳佰利公司状告侵犯外观设计专利,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责令苹果公司停止相关产品在北京区域内销售。苹果公司当然不服,眼下已经把官司打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这家佰利公司,目前已经停摆多时,资产也被冻结,如果能打赢这场专利官司,或者苹果公司愿意和解,一部手机为该专利支付一元,那就是上亿元了。但哪怕这家公司最终胜诉或达成和解,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专利法规是为了保护发明创新,而不是鼓励投机取巧,像这种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专利纠纷,从根本上来讲与专利保护的精神相悖。
  实际上,像这样的圆角曲线手机外观设计,苹果公司才是真正的鼻祖。更重要的是,苹果公司在自己家里还败过一场官司——它指控三星抄袭,令其品牌蒙受损失,结果美国的法院认定,苹果手机外观美学不受专利保护!美国的法院担忧,如果为一部智能手机的整体外观和形状提供保护,将会为其在智能手机功能改善上提供永久垄断地位。换句话说,如果支持苹果公司的外观专利,别人大概都没法生产智能手机了。而苹果在中国的遭遇却正好相反。自己告人家外观侵权败诉,别人告自己外观侵权却得到官方支持,这不是让人哭倒在地吗?
  苹果是否外观侵权,最终得由法院说了算。但像这样的专利官司,不仅对消费者不利,对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也没任何好处。目前,国内制造业的创新意识越来越高,对专利申请越来越重视,但要把更多心思花在研发创新上,而不是挖空心思从专利官司里捞一把。靠这样的办法,永远也走不出“山寨制造”的阴影,更别提与跨国公司在市场上决一雌雄。这家公司的老板据说曾在华为任职过,本应像华为那样,让苹果公司心服口服地掏钱购买专利才对。(摘自《钱江晚报》,作者魏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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