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轮返航后,偷渡客被控制。(威海公安边防支队供图)
浙江一水产公司的渔船未获得相关资质就远洋作业,其船员也就无法办理相应的海员证。船上人手紧张,水产公司便安排人招募“船员”,委托其他公司的轮船将人捎带至远洋。日前,威海公安边防支队破获一起特大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共抓获涉案人员33名,查证偷越国(边)境案人员85人。
本报记者 陶相银
实习生 章霞艳
通讯员 李帅
乘坐舢板船出海
5月26日上午,有居民向石岛边防派出所民警反映了一条线索,早上他在码头上看见一群男女大约有10人,携带着大量行李,乘坐舢板船出了海。
这些人显然不是去近海捕捞渔船上干活的。他们为何携带着行李乘坐舢板船出海?边防民警的第一反应是——他们是偷渡人员。
线索提供者看到这群男女出海是早上5时许,但向民警反映时已经是上午9时,茫茫大海中去何处找这群人呢?
舢板船的船主首先被找到,他向边防民警交代,他受人之托,用舢板船将8男3女分两批载出海,他把这些人送至锚地内的一艘轮船上。
民警调取了近期在石岛海域所有船舶的上千条轨迹信息进行筛查,最终确认一艘外籍货轮“FS”轮(简称)曾于5月21日驶入石岛海域,之后却关闭了导航系统和通讯系统,并且该船没有在石岛边检站申报出境却在石岛海域航行。经查,“FS”轮虽然是在国外登记注册,但实际经营者为浙江省舟山市某海运公司。
11名“船员”要偷渡
既然不知一群人去往何处,船又在哪里,民警决定逆向侦查——从这群人的来路展开调查。
在荣成交警部门的协助下,载送这批男女到码头的面包车被查到。这是一辆浙江省舟山市的面包车,车主为张某帅,浙江人。民警经排查得知,张某帅于当天入住石岛一旅馆,尚未退房,其父亲张某广与其同住。当天下午,民警赶到旅馆,将张氏父子抓获。
到案后,张某广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张某广是浙江省舟山市某水产公司的员工,受公司经理林某指使,负责招收水产加工人员,招收来的人员再交给同事李某,由李某安排船舶,运送至一艘该水产公司的冷藏加工船上加工渔获,而这艘冷藏加工船目前在北太平洋海域作业。由于张某广没有驾驶证,便安排儿子张某帅驾车将这批招收来的加工人员送至石岛,之后,这些人被交给了一男子徐某,由徐某安排他们登上“FS”轮。
当天,徐某落网。徐某交代,他是浙江省舟山市某海运公司——“FS”轮的实际经营公司的员工,他受公司经理翁某指使,联系舢板船将浙江省舟山市某水产公司招收的11名“船员”送上“FS”轮。
为了逃避监管,“FS”轮进入石岛海域后就关闭了导航系统和通讯设备,海事部门既无法知道它在何处,也无法联系上该船。民警联系上“FS”轮的经营者翁某,讲明利害关系,让其通过“FS”轮上的卫星电话联系“FS”轮,要求“FS”轮尽快返港接受调查。
5月27日上午,“FS”轮返回石岛,11名偷渡人员及船上的14名船员被控制。
远洋渔船无资质
5月31日、6月3日,浙江省舟山市某水产公司的负责人李某、林某相继赶到威海投案自首。6月6日,浙江省舟山市某海运公司的经理翁某等也到威海投案自首。
李某供述,水产公司的一艘冷藏加工船在北太平洋作业,因渔获丰富急需增补加工人员,水产公司便招募了一批加工人员。李某联系了海运公司的翁某,由翁某利用“FS”轮前往北太平洋运输渔获的机会,将这批新招募的加工人员送到正在远洋作业的冷藏加工船上。
李某等人还交代,水产公司的冷藏加工船于今年3月份出海作业,但并未取得相关的远洋作业资质,船上的74名船员、加工人员也因此没有申办海员证,均没有办理任何出入境手续就偷越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