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点0分30秒,王女士将手机放在了柜台上。
15点02分52秒,王女士离开,手机遗落在柜台上。
15点03分28秒,青年女子告诉男子,这里有块手机。
15点03分49秒,青年男子用公文包将手机盖住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黄启先)一对青年男女到警队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看到一部无主手机就悄悄“顺”走,但这一幕被警方监控拍下。11日,男青年再次到警队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时,被细心的民警认出。
11日上午9点左右,高密市交警大队非现场处罚中队的柜台前,已挤满了前来处理交通违法事宜的车主。这时,一名身着蓝色T恤的青年男子,来到业务民警面前,要求处理交通违法事项。民警告诉其出示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在起身接驾驶证、身份证的一刹那,民警忽然感觉面前这名男子有些面熟。“前些天,有一对男女在柜台前拿走了别人的一部手机,其中的男子很像面前的这个人。”民警说,他随即试探地问:“前些天你来处理违法记录时,是不是拿错了手机?”
男子并不承认自己拿错了手机,声称拿的是自己妻子的手机。可这样的说法恰恰证明了他曾经在柜台上拿走过一部手机。民警见男子李某不肯认账,遂让男子一起查看他前些天处理违法记录、顺手拿走他人手机的监控录像。
警方监控显示,8日下午15点0分25秒,一位女车主和家人一起来办理业务,顺手将自己的手机和钱包放在了柜台上。15点02分58秒,处理完业务后,女车主拿着钱包就离开了柜台,却把手机遗落。15点03分10秒,一对年轻男女前来处理违法记录,发现了柜台上的手机。因为两人中间隔着另外一位处理违法记录的男子,青年女子手捂嘴巴,疑似告诉和自己一块来的青年男子“这里有一块手机”。青年男子歪头看了看柜台上的手机,然后一抬手,将自己的手提包扔给了青年女子。青年女子顺势拿起手提包,随意地拉开拉链,并将包压在了手机上。
15点05分08秒,当两人中间的男子办完业务离开,青年男子来到青年女子身边,拿起自己的手提包,顺手将手机放进早已拉开拉链的手提包里,象征性地询问了一下民警后,没有处理交通违法记录,就和青年女子说说笑笑地离开了柜台。
下午15点50分左右,女车主的丈夫来到柜台,询问工作人员是否看到了自己妻子遗落在柜台上的手机,并告诉工作人员妻子回家后,发现手机遗落在柜台上,急忙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但已关机。因为手机里有大量客户资料,夫妻俩十分着急。工作人员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发现手机已被穿蓝T恤的男子拿走了。因为该男子没有办理处理违法记录业务,值班民警无法联系。失主只好拨打110报警。
此后,非现场处罚中队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反复观看当时的监控录像,记住拿手机男子的面貌特征,便于在工作时辨认,最大限度地为失主挽回损失。这一举措很快起到了作用。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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