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2日讯(通讯员 袁伟 记者 张焜)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诸城市民张某两次酒驾被查。
2日下午,诸城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诸城市百尺河镇驻地执勤。5点30分左右,民警看到一辆灰色欧宝轿车缓缓驶来,遂要求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司机张某表情紧张,还闻到了车内有一股酒气。对司机张某进行酒精测试后发现,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1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
“在与他的谈话过程中,有民警越看他越觉得熟悉,就上网查询了一下。”民警说,原来在6月11日,张某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他的驾照被记满12分,暂扣6个月。
张某告诉民警,上次酒驾被查后,他也知道驾照被暂扣期间不能喝酒,但当天酒后存在侥幸心理,总觉得被查过一次再被查几率很小,没想到居然被交警再次查获。
目前,司机张某因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已被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此外,他的驾驶证也将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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